不良企业解除指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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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被指定为不良企业,将无法参加任何公共机关的招标。指定信息会在国家电子采购系统公开,也会影响合作方对企业的信任。

制裁是有期限的处分。
除撤销之外,缩短期限同样是现实可行的目标。

以下情形
我们可以协助
CASES

  • 因合同履行迟延、不履行合同而收到限制投标资格的事先通知
  • 因虚假提交材料、违反直接生产规定、串通投标等被预告制裁
  • 已被指定并公开,制裁期间正在进行中
  • 制裁期间内需要参加投标,因而需要停止执行
  • 责任在于分包或协作企业,制裁却落到了总承包方

可以争取的要点 GROUNDS

归责事由合同不履行是否有正当理由,是否存在发包机关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
故意·重大过失是否把单纯失误或轻微过失评价为不正当行为
制裁期间对照违规类型基准,期间是否过长,减轻事由是否已被考虑
程序合同审议委员会审议、事先通知、陈述意见机会是否依法进行

办理流程 PROCESS

  1. 01
    确认制裁依据确认依据哪一条款、预定几个月,以及是否存在减轻空间。
  2. 02
    提交意见·应对审议整理合同经过与不得已的情形,在审议阶段提出争议。
  3. 03
    申请停止执行如有正在进行的招标,优先考虑暂停处分效力的程序。
  4. 04
    提出行政审判请求撤销,或缩短制裁期间。
  5. 05
    完善防范机制共同检视合同管理流程,避免因同一事由再次受到制裁。

请准备的材料 CHECKLIST

  • 事先通知书·处分书限制投标资格的通知文件
  • 合同相关文件合同书、任务指示书、开工·竣工相关公文
  • 履约经过材料与发包方的协商记录、材料供应延迟凭证等能够说明情形的材料
  • 招标公告有即将进行的招标、需要停止执行时

制裁期间开始之前最为关键。一旦公开,投标之路已被封闭。在事先通知阶段咨询最为有效。

CONTACT

请在投标之路被封之前应对

把事先通知书发给我们,我们会审阅制裁期间与可以争取的要点并告知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