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留资格变更,必须在现有资格仍然有效期间提前准备。
如果居留期限所剩无几,或已经从事资格外活动,
可选择的余地会大幅减少。
以下情形
我们可以协助 CASES
- 由留学(D-2)、语言研修(D-4)变更为就业资格(如E-7)
- 由短期访问(C-3)变更为长期居留资格
- 由访问同居(F-1)变更为居住(F-2)、结婚移民(F-6)等
- 由就业资格进一步申请居住(F-2)或永驻(F-5)
- 此前申请被不予许可,需要补强理由后重新申请
审查中
看重的要素 CRITERIA
资格条件学历、经历、资格证是否符合拟变更资格的标准
邀请企业若为就业资格,看雇佣企业的营业额、常勤员工人数与行业适配性
居留经历过往是否有资格外活动、逾期居留、罚款记录
生活能力收入或资产是否足以维持在韩居留
材料一致性所提交材料之间的事实陈述是否相互矛盾
办理流程 PROCESS
- 01条件审查确认现有资格、居留经历与学历经历,先判断变更的可行性。
- 02补强计划如有条件欠缺,明确需要补足的内容与时间。
- 03准备材料整理雇佣合同、在职与经历证明、学位认证等证明材料。
- 04申请与受理向管辖出入境·外国人厅提交申请,并跟进办理进度。
- 05应对补件要求如收到补充材料要求或面谈通知,我们将共同应对。
必须在居留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。期限届满后,变更申请本身就会变得困难,并可能被处以罚款。建议在到期前两个月咨询。
CONTACT
请先确认以现有资格能否变更
告知现有居留资格与到期日、学历与经历,我们会为您审查可行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