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·直接生产证明

Permits

/ 认可·许可 / 采购·直接生产证明

公共采购不是一个个孤立的程序,而是一条完整的链条。
国家电子采购系统登记 → 物品目录化 → 直接生产确认 → 多数供应商合同。

不了解这个结构,
甚至连自己卡在哪一步都很难判断。

以下情形
我们可以协助
CASES

  • 为开始向公共机关供货,需要办理国家电子采购系统投标资格登记
  • 需要将产品列入采购品目,办理物品目录化
  • 为供应中小企业间竞争产品,需要直接生产确认证明书
  • 正在准备签订多数供应商合同(MAS)
  • 即将接受直接生产确认的实地核查,或已收到取消通知

各阶段内容 STAGES

采购系统登记投标资格登记。行业类别、是否自行制造、业绩材料是主要标准。
物品目录化为产品取得物品目录编号的程序。规格书与检测报告是关键。
直接生产确认确认企业是否自行具备生产设备、人员与工序。是供应竞争产品的必备条件。
多数供应商合同就同类或类似产品与两家以上企业签约,由需求机关自行选择的制度。

办理流程 PROCESS

  1. 01
    现状诊断依据现有设备、人员、工序与业绩,梳理当前可以推进的阶段与欠缺的条件。
  2. 02
    补足条件按申请标准配置设备、整理工序、建立文件体系。
  3. 03
    制作并提交申请准备规格书、工序图、检测报告、人员与设备清单后提交。
  4. 04
    应对实地核查事先检查现场最容易被指出的项目,并共同应对。
  5. 05
    后续管理持续协助有效期管理、变更申报与定期实地核查。

违反直接生产规定将招致制裁。取得确认后如实际生产形态发生变化,不仅可能被撤销确认,还可能被认定为不良企业而受到制裁。变更事项务必申报。

CONTACT

进入公共采购是有先后顺序的

只要告知产品与设备情况,我们会为您梳理当前应从哪一步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