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有功者登记,归根结底是要证明执行公务与伤病之间的因果关系。
案件年代越久远,资料越分散。
能从何处取得哪些记录,直接决定结果。
以下情形
我们可以协助 CASES
- 因服兵役期间的负伤或疾病,拟申请国家有功者登记
- 作为警察、消防等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受伤,需要办理登记
- 登记申请被认定为不符合,需要再审议或行政审判
- 虽被认定为报勋补偿对象,但认为符合国家有功者的条件
- 伤残等级的判定低于实际状态
审查中
关键的材料 EVIDENCE
军队记录病床日志、军医院诊疗记录、退伍体检记录、部队事故记录
医疗记录自退伍后至今的诊疗记录。时间上的连续性尤为重要
证言了解当时情况的战友或指挥官出具的事实确认书
现状用于伤残等级判定的近期检查结果与诊断书
办理流程 PROCESS
- 01审查案情确认发病或负伤时点与执行公务之间的关联。
- 02取得记录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,收集病床日志等军队记录与既往诊疗记录。
- 03申请登记向报勋支厅提出登记申请,并安排体检日程。
- 04应对报勋审查就审查中的争议之处,补充提交说明材料。
- 05再审议·行政审判如作出不符合的决定,推进异议程序与行政审判。
年代久远的案件也请不要放弃。即使被告知记录已不存在,仍有可能通过分散在多个机关的资料得到确认。请先与我们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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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已被认定为不符合
请提供决定通知书并告知当时情况,我们会为您审查能否再次争取。